昨日,軍事訓練管理工作的通知》,確定普通高等學校和高中階段學校學生參加軍事訓練是法律要求,軍事課應列為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必修課程。軍事訓練和軍事知識講座作為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必修內容,納入社會實踐活動組織實施。 通知中寫道,要按規定有計劃地讓學生掌握必備的軍事知識、軍事理論和軍事技能。參訓學生要參加入學體檢,各校要嚴格按照《學生軍事訓練規定》的要求,對有嚴重生理缺陷、殘疾或疾病的學生,經本人申請和學校批準,可以減免不適宜參加的軍事技能訓練科目。 在軍事訓練開始前,學校要對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訓,增強教師預防和處置突發安全事件的意識和能力,凡未參加相關培訓的教師不得帶訓。凡未參加相關培訓的幫訓官兵不得施訓。在訓練活動時,教師必須全時在崗,,全面掌握訓練安全情況,及時解決出現的問題,指導學生正確處理突發安全事故。 此外,在學生軍事訓練期間,應加強一日生活程序的安全管理。單獨安排軍事訓練學生食堂的,要為學生食堂配置專職食品安全管理員。要配備足夠的專業醫護人員,配置相應的醫護和急救藥品、器具、急救車輛,以有效應對學生受傷等突發情況。乘車外出時,必須制訂周密的運輸計劃,指定教師隨車帶隊。高中階段學校要把學生軍事訓練納入學校辦學水平綜合評價體系和教育質量評估體系。加強高中學生參加軍事訓練情況、軍事素養和國防意識的考核,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并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作為綜合評價學生發展狀況的內容。(記者徐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