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鳳凰網最新報導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一名飛行員辭職被索要500萬培養費。而且在2014年到2016年, 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僅有的40余名飛行機長中,就有13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關注。
近日,信息日報“江西政讀”從剛剛閉幕的南昌市兩會了解到,,并且披露了案件的最終結果。
據《新京報》報道:萬強(化名)2007年進入到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從學員開始,到副駕駛,2013年,他正式成為一名機長。隨著晉升,公司的一些管理問題讓萬強越來越有看法,萬強于2015年1月9日向東航公司以及東航江西分公司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卻遭到公司方面的拒絕,在經過勞動仲裁程序失利后,,要求解除雙方的勞動關系。
東航與江西分公司答辯稱,與萬強的勞動合同必須履行,雙方簽訂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中標注了“必須服務期從2007年8月1日至退休年止,萬強從獲得機長之日起為東航工作的必須服務期為8年。”萬強不履行合同約定,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屬于違約。同時,東航方面提出,當初與萬強所在的飛行學校簽訂了培訓協議,是東航委托該學院培養飛行員,費用是東航承擔的,,萬強需要向公司支付500萬元的培養費。
。,萬強與東航于2007年8月簽訂《勞動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合同內容未違反法律和法規,合法有效,應受到法律保護,雙方當事人均應嚴格遵守。,萬強取得機長資格,依據雙方所簽訂的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萬強必須服務期從2007年8月1日至退休年止,從獲得機長以上資格之日起為東航工作的必須服務期為8年,現在萬強提出解除合同,與合同約定相違背,不符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因此,。
2015年8月31日,萬強的案件一審判決,9月初,他便提出上訴并交了上訴材料。
近幾年,民營航空公司高薪聘請飛行員,尤其是飛行機長,引發了不少國有航空公司在職飛行員離職。在萬強供職的中國東方航空公司江西分公司僅有的40余名飛行機長中,就有13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飛行員的離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2014年11月26日,在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和中國民航飛行員協會的共同組織下,4大航空集團以及多家航空公司在北京簽署了《航空公司飛行員有序流動公約》,《公約》明確,除控股公司之間的內部調動外,流出幅度原則上不超過1%。中國航協理事長李軍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受人力資源短缺,供求矛盾突出,飛行員選送培養方式特殊等因素影響,促進民航飛行員有序流動是一項長期的任務。簽訂《公約》是市場自治的重要舉措。目前,全國已經有42家航空公司參與到該公約。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獲悉,8日,,。信息日報“江西政讀”注意到,報告中,居國屏批露了備受關注的“中國東方航空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飛行員離職案”最終結果:“通過判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促成勞動合同雙方和解的方式,有效化解了10余起勞動糾紛案件”。
信息日報“江西政讀”了解到,居國屏在報告中指出:在審理該類案件過程中,考慮到飛行機長工作崗位的特殊性和飛行人員隊伍的穩定性需要,,,通過判決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和促成勞動合同雙方和解的方式,有效化解了上述10余起勞動糾紛案件,既維護了飛行人員的合法權益,又保障了國有航空公司的飛行員隊伍穩定,取得了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