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銀監會日前全面修訂《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銀監發〔2011〕31號),形成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新《指引》),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銀監會稱,新《指引》擴展了表外業務定義范圍,增加了新興表外業務類型,構建了全面、統一的表外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理順了各類表外業務的風險本質、法律關系和對應管理要求,有利于引導商業銀行規范發展表外業務,有效防范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