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嚴打市場操縱一直是證監會執法工作重點之一,查處的市場操縱案件數量也在持續攀升。但隨著跨市場跨邊境、高頻交易、高級算法等的出現,新型市場操縱手法不斷翻新,這成為全球資本市場面臨的最大難題。為此,證監會充分借鑒國際市場經驗,多舉措嚴打被稱為野蠻掠奪人的市場操縱者。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證監會查結市場操縱案件9起,2014年19起,2015年攀升至71起,比2014年增長近5倍;2016年上半年,新立案市場操縱案件52起,比2015年同期增長68%。
英國金融行為管理局(FCA)2015年的一項調研結果表明,,這與我國情形基本吻合。而在中國證監會查處的違法案件類型中,立案數量增長最快的同樣也是市場操縱。
根據證監會每周例行新聞發布會的通報,今年前10個月,證監會共計公布了對140宗案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其中23宗屬于市場操縱。另有相當數量未作出處罰決定。
對于市場操縱行為這一世界性難題,如何才能實現有效打擊?對我國執法部門而言,目前主要包括三大舉措:一是從立法源頭和執法權限雙管齊下,。
“提前預防,露頭就打”,如今已成為國際社會懲戒和威懾金融市場不法行為的重要共識,也是我國一貫做法。這意味著,降低對市場操縱等違法不當行為的立案標準、起訴標準和認定標準。。比如,在執法標準方面,美國2010年《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案》及歐盟2013年《反市場濫用條例》均顯著降低了市場操縱的認定標準,以“輕率”取代“故意”,。
,我國一直在向“內”下功夫,比如向36家證監局下放處罰權,,但仍顯不足。主要表現在投入、執法流程等方面。在業界看來,,執法權限不足、執法程序繁瑣和執法專業化水平有限是導致違法不當行為難以有效打擊的重要因素。在人力投入方面,英國、香港等在逐年增加。英國金融服務局的工作人員由2006年的2800人快速上升為2011年的4000人;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法律服務部人員也達到香港證監會人員總數的26%。
三是建立多層次統一的監控體系,完善對包括基準利率、匯率等多領域違法線索的發現機制。
近年來,,開發針對高頻交易等新型操縱的監控分析工具。其中,Aitken博士團隊開發的證券市場實時交易監察系統SMARTS現已被全球超過50家證監會和證交所采用,該系統能夠同時整合并監測來自股票、期貨等十幾個市場的實時數據。
一系列的舉措,已經收到切實成效。比如,英國2015年首次對達芬奇(一家總部設在瑞士的英國算法交易公司)“多層誘單”操縱行為作出刑事判決;在香港,2014年初,法庭責令期貨操縱者蔡斌向投資者賠償1300萬元港幣,首次因市場操縱作出刑事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