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北京11月23日訊(記者錢箐旎)為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管理,適應新形勢下商業銀行表外業務發展出現的新變化和新趨勢,中國銀監會對《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作了全面修訂,形成了《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修訂征求意見稿)》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據了解,表外業務是指商業銀行從事的,按照現行會計準則不計入資產負債表內,不形成現實資產負債,但能夠引起當期損益變動的業務。根據表外業務特征和法律關系,表外業務分為擔保承諾類、代理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和其他類。
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表外業務快速發展,,亟待更新和完善。為規范表外業務發展和切實防范風險,銀監會借鑒國際經驗,結合我國銀行業實際,,涵蓋了傳統類表外業務、理財、代理代銷等各類業務。《征求意見稿》擴展了表外業務定義范圍,增加了新興表外業務類型,構建了全面、統一的表外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理順了各類表外業務的風險本質、法律關系和對應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