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學21歲女生羅琬璐,上周六(29日)獨自到香港后便未有與家人聯絡,其家人稱已在深圳報警,深圳警方亦立案調查,并要求香港警方協助尋人。本港警方消息指,羅琬璐涉及店舖盜竊案,上周六被警方拘捕,落案控以3項盜竊罪,,羅女承認控罪,求情時稱因一時貪心,她被法庭判囚14日。消息稱,羅女現于羅湖懲教所服刑,刑滿后將會即遣返。
消息指,羅琬璐是于上周六在屯門時代廣場及屯門市廣場內,先后在3間店舖偷走美容用品,涉款2,000多元,其間被店員發現截獲,揭發事件。據悉,羅女向警方報稱來自貴州。
記者致電羅父,他得知女兒被捕后情緒激動,不信女兒盜竊,羅父說:「我的女兒到香港買東西不止一次,而且這種行為從來沒有過,我的女兒的性格我是知道的。」隨后匆匆掛線。羅的父母及舅父未幾便往深圳大學附近的粵海派出所求證,之后更獲警方招呼進內商談,期間羅的同學亦陸續抵達派出所聚集。至下午4時半,羅的父母及舅父步出派出所,大批羅的同學即掩護羅的家人離開。
內地傳媒亦有報道羅女的失蹤事件,指羅女為深圳大學女生,是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生,今年9月將入讀深大研究生。身高1.58米的她,到香港時身穿淺藍色連衣裙,出發前曾表示想到香港購買化妝品,目的地是屯門時代廣場。
另外,認識羅琬璐的趙姓同學接受記者訪問,同樣不相信羅女盜竊的消息,認為需要找警方確認一下。趙同學指警方未有告訴找到人的消息。趙指很多人問他們這個(偷竊被捕的消息),但覺得這純粹是網上造謠。爲甚麼香港警方會先告訴記者,不通知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