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引》共6章39條,包括總則、治理架構、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及附則,強調商業銀行按照全覆蓋、分類管理、實質重于形式、內控優先、信息透明的原則建立健全表外業務風險管理體系,加強表外業務風險管理,規范開展表外業務,。對2011年發布的《商業銀行表外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以下簡稱舊《指引》)進行全面修訂。
銀監會指出,新《指引》擴展了表外業務定義范圍,增加了新興表外業務類型,構建了全面、統一的表外業務管理和風險控制體系,理順了各類表外業務的風險本質、法律關系和對應管理要求,有利于引導商業銀行規范發展表外業務,有效防范金融風險。
新《指引》的發布引起各界關注。恒豐銀行研究院執行院長、,相比于舊《指引》,此次銀監會出臺的征求意見稿要求更加具體,在治理架構、風險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要求具體細致,有可操作性。
新《指引》強調防止風險藏匿,要求銀行對風險進行實質評估審查,建立專業化管理機制,對各種擔保關系通過法律合同予以明確;第25條要求對擔保承諾類、實質承擔信用風險的投融資服務類、中介服務類業務計提減值準備,并根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審慎計算風險加權資產,計提資本;第33條強調銀行對表外業務減值準備和資本計提進行監測。民生固收認為,上述規定實際上直接對銀行盈利水平產生約束,體現擠泡沫防風險的原則。
“從政策意圖看,。”民生固收認為,相比于央行MPA考核,銀監會對資本充足率的要求對銀行的沖擊更大,這不是僅靠罰息和降級可以解決的。另外,自營委外和通道業務將受到直接影響,贖回公募基金有可能對債市產生流動性沖擊。
招商證券首席金融行業研究員馬鯤鵬認為,這是降杠桿規范性制度建設,進一步強化了理財收縮的的大方向。招商證券此前研報指出,銀行理財收縮是大勢所趨。尤其今年上半年,全行業理財增長規模已顯著放緩,五大行和股份制銀行減速跡象最為明顯。